車輛入閘證申請者須知

1. 申請入場之車輛必須與本市場之營運業務有關。市場會視乎停泊位置是否足夠及申請人之車輛如進入市場後會否影響市場的正常營運秩序而對申請人的申請作出考慮。

2. 車輛登記文件副本必須連同此申請表交回市場當局。(車輛之保險單副本亦可被接納)

3. 市場有權對所申請人所申請之入場車輛數目多少作出調整。

4. 市場將不會接納有關殘舊車輛之申請。

5. 若申請人是僱用他人車輛,他必須提交文件證明他已獲車輛登記車主授權使用有關車輛。

6. 除非得到市場經理特別批准,貨主車輛之體積必須在指定規限內(即車身長度不超過三十三英呎,闊度不超過8½ 英呎,闊度不超過12½ 英呎,)

7. 除非得到市場經理特別批准,投買人車輛之體積必須在指定規限內(即車身長度不超過28½ 英呎,闊度不超過7¼ 英呎,闊度不超過11½ 英呎)。

8. 申請者如有更改車輛資料,必須於七日前書面通知市場,否則其停泊權利將被取消。之處,可向總經理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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