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統營處成立史略
蔬菜統營處成立史略

蔬菜統營處成立史略

一九四六年九月三日,根據一九四零年防衛條例,首先制定法定權力實施管理在九龍及新界地區之蔬菜搬運與發售。此項統營法例於一九五二年為農產品(銷售)條例第二七七章所代替,以便賦予當局更大之責任及權力。該條例曾分別於一九六九年、一九七三年及一九七八年修訂。修訂部份包括市場經理及高級經理之釋義,撤銷市場監督,修正對顧問委員會委員人數之限制,設立農產品獎學金及將菜統處已核之賬目呈交立法局審驗之日期改延至每年十月卅一日。

一九四六年九月統營處處長設立蔬菜統營處,以協助戰後本地農民生產復元。提供規律化及效率化之市場銷售服務,以求改善農村社會及經濟情況。本處起初於九龍油麻地區設立批發市場,及後因業務擴展,場地設施不敷應用,遂於一九六五年六月在九龍長沙灣區興建新市場。建築費達二百九十萬元,其中一百四十七萬元由殖民地發展及福利基金撥給,餘額由本處承擔。

蔬菜統營處於一九四六年成立後,處長之職位,即由政府提名公職人員充任。一九五零年以後,處長並負有發展與造福農民之任務。

自蔬菜批發市場建立,蔬菜運銷業務亦告開始。於新界蔬菜種植地區,設有五個蔬菜收集站及多個指定收集地點、以收集、秤量蔬菜及辦理有關文件。及後因合作事業逐漸發展,蔬菜產銷合作社隨之成立。接管大部份之收集站,並承擔上述運銷業務。目前共有二十六個蔬菜產銷合作社設立。本處則仍有一個收集站繼續服務,以利便部分不經由合作社代銷之農民將其產品運扺市場銷售。

歷史相片

長沙灣蔬菜統營處

長沙灣蔬菜統營處

長沙灣蔬菜統營處

長沙灣蔬菜統營處

長沙灣蔬菜統營處

長沙灣蔬菜統營處

web design by Inspirr